一、考核科目及分数:
一、队列
停止间转法(10分)
二、轻武器操作
实弹射击(20分)
三、战术基础动作
战斗运动(10分)
四、体能
1.仰卧起坐(15分)
2.30米×2蛇形跑(15分)
3.3000米跑(30分)
二、考核成绩评定细则
1、队列(10分)
【考核内容】停止间转法
【合格标准】6分(满分10分)
【考核条件】着装:作训服,作训帽,作战靴,编制外腰带
【实施方法】逐个实施,每人每个动作2次
【评分标准】
1、熟练掌握动作要领,动作连贯,协调一致
2、队列纪律严格,军容严整,姿态端正
【评分细则】
1、姿态不端正扣0.5分。
2、转体方向不正确,扣1.5分;转体时两臂外张,扣1.5分;转体角度不准确,扣1分;转体速度慢,扣1分;上体和脚不协调扣1分;转体时动作节奏感不强,扣1分);转体时两腿弯曲,扣0.5分。
3、靠脚时未取捷径,扣1.5分;两脚跟未靠拢并齐,扣1.5分;靠脚无力,扣0.5分。
4、满分10分,不足6分,记0分。
2、轻武器操作(20分)
【考核内容】实弹射击
【合格标准】12分(满分20分)
【考核条件】
1、目标:固定胸环靶。
2、姿态:卧姿有依托。
3、距离:100米,不使用瞄准镜。
4、使用弹数:5发。
5、射击次数:5次单发射。
着装:作训服,作训帽,作战靴,编制外腰带
【实施方法】逐个或分组实施,自下达“卧姿装子弹”口令起,3分钟击完毕。
【评分标准】29环以下:记0分;30环:12分;31-34环:13分;35环:14分;36-38环:15分;39-41环:16分;42-44环:17分;45环:18分;46-47环:19分;48环以上:20分。按环数由高到低取5发计算成绩。
3、战术基础动作(10分)
【考核内容】战斗运动
【合格标准】6分(满分10分)
【考核条件】
1、着装:作训服,头盔,作战靴,编织外腰带。
2、自动步枪。
3、战斗携行具:4个步枪弹匣,挎包(洗漱用具),水壶(满水),防毒面具。
4、按规定设置的战术训练场。
【实施方法】
1、逐个或分组实施。
2、在卧倒基础上进行,以口令或情况显示诱导作业,连续完成全部动作,身体完全通过终线后停止计时。
3、从低姿、侧姿、高姿匍匐中,确定两种姿态各前进10米,再屈身前进15米。
【评分标准】动作要领正确,符合战术要求,动作协调连贯,敌情观念强。
【成绩】30秒(40秒),6分;25秒(35秒),8分;20秒(30秒)以内,10分。
【评分细则】
1、未抬头观察前进路线,不能保持行进方向,扣0.8分。
2、运动中鞋帽、腰带、单兵携行具等着装、装具脱落1次,扣0.8分。
3、持枪动作不规范,运动中枪口着地、拖搜枪支等错误动作,扣2分。
4、每减少1秒,増加0.4分,满分10分。时间不足整秒的按低分计算。
5、时间超过30秒(40秒),记0分。【说明】括号内为女军人标准。
4、体能(60分)
【考核内容一】仰卧起坐(满分15分)
【合格标准】9分
【考核条件】
1、着装:作训服或体能训练服,作训鞋。
2、平整的场地,秒表,垫子。
【实施方法】1、逐个或分组实施。
2、从下达“开始”口令起,2分钟内完成
【评分标准】
1、准备姿势:双臂交叉抱于胸前,双手扶肩,两腿并拢,膝关节弯曲约90度坐于垫子上。2、上体后仰时,双肩与背部触及地面。
3、上体前屈时,双手扶肩,两肘同时触及膝部
【评分细则】50(42)次,9分;54(43)次,9.8分;58(53)次,10.5分;62(56)次,11.3分;67(59)次,12分;72(62)次,12.8分;77(65)次,13.5分;82(68)次,14.3分;87(71)次以上,15分。
1. 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(双脚踝关节固定)。上体后仰时肩背部未触及垫子、屈体时双肘未触及膝部、双手离肩,该次动作不计数。躺在垫上休息,结束考核。
2、换算成绩时采取就低不就高的原则,满分15分。
3、完成次数不足50(42)次(原为45(40)次),记0分【说明】括号内为女军人标准。
【考核内容二】30米x2蛇形跑(满分15分)
【合格标准】9分
【考核条件】
1、着装:作训服或体能训练服,作训鞋。
2、田径场或平整的场地,标志杆,秒表,口哨。
【实施方法】
1、逐个或分组实施。
2、从下达“起跑”口令起,至受考者按规定路线和要求完成跑进。
3、抢跑、漏绕或撞倒标志杆等犯规的,重新组织起跑,每人重新起跑最多1次。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。
【评分标准】20秒4(22秒2),9分;20秒1(21秒9),9.8分;19秒9(21秒7),10.5分;19秒7(21秒6),11.3分;19秒5(21秒3),12分;19秒2(21秒1),12.8分;19秒00(20秒9),13.5分;18秒7(20秒4),14.3分;18秒1(20秒00),15分。
【评分细则】1、同一人重新起跑仍犯规的,记0分。
3、换算成绩时采取就低不就高的原则,满分15分。
4、完成时间超过20秒4(22秒2),记0分。
【说明】
1、时间精确到0.1秒计算,不足0.1秒不记。
2、括号内为女军人标准。
【考核内容三】3000米跑(满分30分)
【合格标准】18分
【考核条件】1、着装:着作训服或体能训练服,作训鞋。
2、训练场,秒表,发令枪(旗、口哨)。
【实施方法】
1、分组实施。
2、听到“跑”或鸣枪起跑。计时员开表计时,到达终点时,身体躯干部触及终点线或终点垂直直停表。
3、抢跑犯规,重新组织起跑。
【评分标准】13分35秒(16分05秒),18分;13分30秒(16分00秒),19.5分;13分10秒(15分40秒),21分;12分55秒(15分25秒),22.5分;12分40秒(15分10秒),24分;12分25秒(14分55秒),25.5分;12分10秒(14分40秒),27分;11分55秒(14分25秒)28.5分;11分30秒(14分00秒),30分。
【评分细则】
1、未独立完成或未按照规定路线跑进,记0分。
2、同一人重新起跑仍犯规的,记0分。
3、完成时间超过13分35秒(16分05秒),记0分。
4、换算成绩时采取就低不就高的原则,满分为30分
【说明】
1、时间按整秒计算,不足1秒不记。
2、括号内为女军人标准。
3、考点海拔在2000-4000米的,按照《军事体育训练大纲》“高原地区人员训练课目考核标准”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