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在全球范围内一度盛行,其高能耗、高排放以及对正常经济金融秩序的潜在冲击,引起了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的高度关注,我国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并持续加大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整治力度,在此背景下,自治区党委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,将“自治区虚拟货币挖矿整治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,旨在维护区域经济金融稳定,保障能源安全,推动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。
虚拟货币挖矿,尤其是以“工作量证明”机制为基石的挖矿活动,具有典型的“三高”特征:高能耗、高排放、高风险,其能源消耗巨大,往往依托于廉价的电力资源,对区域电力供应造成巨大压力,甚至挤占居民生活和正常生产的用电份额,大量挖矿活动加剧了碳排放,与我国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的战略目标背道而驰,对自治区脆弱的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,虚拟货币挖矿还伴随着金融风险、安全隐患和社会问题,如非法集资、洗钱、偷税漏税,甚至可能成为滋生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,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。
自治区党委、政府深刻认识到虚拟货币挖矿危害的严重性和整治工作的紧迫性、必要性,为此,自治区迅速成立了由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了详细的整治工作方案,明确了目标任务、责任分工和实施步骤,确保整治工作有序、有力、有效推进。
一是强化顶层设计,明确政策导向。 自治区及时出台相关文件,明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违法性质和整治要求,严禁任何新建、扩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,对现有存量挖矿项目坚决予以清退,通过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,使各地区、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国家政策精神,凝聚整治共识。
二是全面摸排排查,建立台账清单。 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虚拟货币挖矿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,特别是利用数据中心、矿场、个人住宅等场所进行的挖矿活动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,建立详细的问题台账,实行销号管理,确保不留死角。
三是多部门联动执法,形成整治合力。 发挥发改、工信、公安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能源、金融监管等多部门的职能优势,开展联合执法行动,对发现的非法挖矿行为,依法依规采取断电、罚款、吊销执照、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,形成强大震慑,对为挖矿活动提供场地、电力、网络等支持的行为,也进行严肃查处。
四是加强监测预警,严防死灰复燃。 运用技术手段,加强对网络流量、电力消耗等数据的监测分析,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,防止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转入“地下”或死灰复燃,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,实现常态化监管。
五是引导产业转型,促进绿色发展。 在坚决整治虚拟货币挖矿的同时,自治区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和投资者将资金、技术等资源转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绿色低碳产业和高技术产业,如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、新能源等,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,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。
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整治措施,自治区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,非法挖矿活动得到有效遏制,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明显下降,生态环境得到保护,经济金融秩序更加稳定,为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绿色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展望未来,自治区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,巩固整治成果,完善长效监管机制,坚决防止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反弹,将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,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,大力发展数字经济,推动产业转型升级,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,为建设更加繁荣和谐美丽的新边疆贡献力量,整治虚拟货币挖矿,功在当代,利在千秋,自治区将以坚定的决心和务实的行动,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。








